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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信息詳情

    直流電源基本技術(shù)參數(shù)

      直流一般輸入電壓:AC220V±10% 50Hz±5Hz ,輸出的紋波與噪聲:Cv≤1mvrms CC≤5mARms

      選用要點:

      1) 220V和110V直流系統(tǒng)應采用蓄電池組。48V及以下的直流系統(tǒng),可采用蓄電池組,也可采用由220V或110V蓄電池組供電的電力用直流電源變換器(DC/DC變換器)。

      2)供電距離較遠的輔助車間,當需要直流電源時,可回饋電網(wǎng)模擬電源宜獨立設(shè)置直流系統(tǒng)。

      3)蓄電池組正常應以浮充電方式運行。

      4) 鉛酸蓄電池組不宜設(shè)置端電池;鎘鎳堿性蓄電池組宜減少端電池的個數(shù)。

      5) 直流系統(tǒng)標稱電壓

      (1)專供控制負荷的直流系統(tǒng)宜采用110V。

      (2)專供動力負荷的直流系統(tǒng)宜采用220V。

      (3)控制負荷和動力負荷合并供電的直流系統(tǒng)宜采用220V。

      6)充電裝置

      (1)應滿足蓄電池組的充電和浮充電要求。

      (2)應為長期連續(xù)工作制。

      (3)充電裝置應具有穩(wěn)壓、穩(wěn)流及限流性能。

      (4)應具有自動和手動浮充電、均衡充電和穩(wěn)流、限流充電等功能。

      (5)充電裝置的交流電源輸入宜為三相制,額定頻率為50Hz,額定電壓為380(1±10%)V。小容量充電裝置的交流電源輸入電壓可采用單相220(1±l0%)V。

      (6)l組蓄電池配置1套充電裝置的直流系統(tǒng),充電裝置的交流電源宜設(shè)2個回路,運行中l(wèi)回路工作,另1回路備用。當工作電源故障時,應自動切換到備用電源。

      7)蓄電池容量選擇條件

      (1)應滿足全廠(所)事故全停電時間內(nèi)的放電容量;

      (2)應滿足事故初期(Imin)直流電動機啟動電流和其他沖擊負荷電流的放電容量;

      (3)應滿足蓄電池組持續(xù)放電時間內(nèi)隨機(5s)沖擊負荷電流的放電容量;

      (4)應以最嚴重的事故放電階段,計算直流母線電壓水平。